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
2022-11-23 07: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结转成本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企业捐赠物资减免增值税费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物资,应按照“视同销售”处理,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以及“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然后通过“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以及“库存商品”科目进行成本结转。若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减免增值税款时,还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进行核算。
以上是关于疫情期间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