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业免税会计分录
2022-11-22 14: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1、疫情期间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收入并免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结转减免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3、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
贷:本年利润
疫情期间餐饮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及“其他收益”等科目处理。其中“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其他收益”科目用于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记入该科目的项目。
以上是关于疫情期间餐饮业免税会计分录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