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捐赠物品会计分录
2022-11-22 03: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疫情捐赠物品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捐赠物品,应通过“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库存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税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用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货物,可以享有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优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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