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质采购会计处理
2022-11-16 23: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疫情物质采购会计处理如下:
1、疫情期间,企业采购防疫物资时: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应科目)
疫情物质采购,应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等相应损益科目,期末需结转至“本年利润”。
需注意,疫情期间公司购买防疫物资,在无发票的情况下,也可正常入账,但因为进行税前扣除等有关税务处理时,其凭证即发票。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不能正常抵扣。因此,汇算清缴时,需做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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