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公益性捐赠会计处理
2022-11-14 05:0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1、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公益性的资金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2、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公益性的非货币性捐赠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公益性的资金或非货币性捐赠时,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或“库存商品”等科目处理。其中“营业外支出”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项目;“库存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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