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法律行为有哪些
2022-11-12 01:3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会计初级法律行为可分为:
1、以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单方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和多方行为(如合同行为)
2、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积极行为(又称作为,如签发支票)和消极行为(又称不作为,如竞业限制)。
4、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可分为意思表示行为(如签订合同)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5、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分为要式行为(如票据行为)和非要式行为(如口头订立的合同)。
6、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7、根据行为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分为公法行为和私法行为。
以上是关于会计初级法律行为有哪些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