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收入怎么算税
2022-07-08 00:1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价外收入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以外的各种费用、租金、补贴等。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将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根据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收入计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税,计算公式如下:价外收入销项税额=价外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价外收入是随着主货物的税率作价税分离的。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税率为16%,且另外收取包装费,则包装费的价税分离计算应除以(1+16%);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10%的低税率(例如:农机整机),则对于另外收取的包装费用除以(1+10%)作价税分离。
以上是关于价外收入怎么算税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