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之二混合销售的概述
2022-06-29 10: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混合销售指企业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的情况,混合销售的实质在于企业销售货物的行为和提供服务的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和内在的联系。混合销售是作为增值税税务处理的内容之一,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中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是关于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之二混合销售的概述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