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述
2022-06-24 09: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期限和解除期限。延缓期限也称“始期”,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到期限届至时,才产生法律效力。
解除期限也称“终期”,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
以上是关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述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