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出保费的会计处理
2022-05-03 03: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1、企业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或确认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分出保费时:
借:分出保费
贷:应付分保账款
2、企业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并调整分出保费时:
借:应付分保账款
贷:分出保费
3、企业调整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分出保费时:
借:分出保费(借方或贷方)
贷:应付分保账款(借方或贷方)
“分出保费”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再保险分出人身份的保险企业向再保险接受人所分出的保费金额,期末应将“分出保费”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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