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所取得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2-04-10 17: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员工在休产假期间,企业都会按照国家规定照常发放工资,并且还会发放相应的生育津贴,对于生育津贴的部分,很多财会人不清楚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问:公司员工产假期间已预发工资2万6,公司按国家政策核算出该员工应发工资5万3,从社保领回来生育津贴3万7,发放给员工2万7。这种情况需要扣个税吗?
答:根据财税[2008]8号文、《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对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贵司向职工发放的按国家政策领取的生育津贴3.7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按国家政策领取的生育津贴发放给职工的部分(1.6万元),职工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第一条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以上是关于员工所取得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