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得到的利息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2-01-19 22:0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对于法院判决的欠款利息,一般情况下应计入“财务费用”会计科目;对于执行费,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因诉讼得到的利息费用,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因诉讼得到的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支付法院的案件受理费会计分录
1、支付诉讼费,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法院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如果胜诉收回诉讼款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XX法院
3、如果败诉,收到法院开具的结算票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其他应付款—XX法院
其他应付款科目是负债类科目。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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