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科目转换是怎样规定的
2021-11-28 09: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资产评估师考试自2017年起,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
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科目转换规定:
根据《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科目转换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有效成绩,可转换为《资产评估基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
二是原考试科目《财务会计》、《经济法》2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的合格成绩,只通过1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三是原考试科目《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3科必须全部通过,才能转换为新考试科目《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3科的合格成绩。《资产评估》、《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只通过其中1个科目或2个科目,不能转换为新科目。
2012年至2017年的原科目成绩转换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计算,调整后的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评估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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