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方法是什么
2021-11-21 21:3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简易计税方法,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情形可参见第三单元考点2。
简易计税方法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5%、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特定的应税销售行为。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销售行为,一经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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