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茂名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1 17: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茂名高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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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3年茂名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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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茂名公选遴选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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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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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08-17 至 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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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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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华图咨询电话:0668-288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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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高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高组通〔2022〕6号)和《关于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事项的批复》(高机编办〔2023〕57号),经研究,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面向高州市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3年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在本市事业单位任副股级及以上职务2年以上(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高州市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五)符合《2023年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23年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奖惩材料等复印件。
(5)干部身份、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3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高州市先烈路38号)。
(二)资格审核
由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成立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选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当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超过1:20时,需进行笔试,按照应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少于或等于1:20时,则不进行笔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
(2)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
4.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布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请考生密切留意。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调动和待遇
1.对确定为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四、组织管理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选聘工作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0668-6612742);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
附件1:2023年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2023年高州市消防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content/1/1201/post_1201463.html#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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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