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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国考常识备考民法中的继承

    2022-09-26 21:40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2023年国考常识备考民法中的继承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高分经验栏目由提供,更多关于民法中的继承,2023年国考,常识判断,国家公务员考试高分经验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继承作为重要考点占据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考试中常常涉及到继承的方式,遗产的分配,继承人的范围,遗嘱的效力等等重要考点。很多小伙伴往往在一些重要考点上掌握得不够清晰。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民法中的继承吧。

    一.继承的方式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民法中规定的继承方式主要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在我国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照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重要考点在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我们考试中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嘱

    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一)遗嘱的形式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是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遗嘱。

    (二)遗嘱的效力

    1.除了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都需要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反之无效。

    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点需要小伙伴们注意,是民法典修改的点。

    四.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的知识点学习完了,相信小伙伴们对继承也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么我们来做一个真题检验一下。

    【单选】某甲去世后共留下4份遗嘱:第一份是自书遗嘱;第二份是录音遗嘱,有单位领导见证;第三份是公证遗嘱;第四份是代书遗嘱。其继承人因4份遗嘱的内容不一致发生争执,根据法律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依据的应是()

    A.自书遗嘱B.录音遗嘱C.公证遗嘱D.代书遗嘱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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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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