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备考-有的放矢 化解申论“提出对策”之难
2021-11-19 10:3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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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备考-有的放矢 化解申论“提出对策”之难
一、提出对策考什么
1.读懂大纲,更正认知。
在很多的学习资料中,都是把申论划分为几个题型,但实际上考试中测查的是考生某方面的能力,以提出对策题为例,实际上考查的是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大纲描述为“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很多同学在学习中总是混淆提出对策题目和归纳概括举措,会想当然的认为,都是找做法,但是深入理解大纲内涵,其实是错误的认知。
大纲的描述一共有两句话,是指要求考生能够在材料中准确找出问题,从而提出解决的办法,那么在做题,读材料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着重关注的是问题,做题的核心是找到问题,解决问题,考官判分的重点也是解决了几个问题。
2.明确考情,有的放矢。
(1)考查频率。搜集整理历年的试题来看,我们会发现提出对策可供参考学习的试题并不多,2012年往后,2013-2019年,并未有明确的考查。直到2020年市地级考试才有了明确考查,副省级仍未涉及。有的同学可能会认为对策考查频率不高,这种认知是错误的,虽然7年未有明确考查,但实际上是有间接考查的,例如,在贯彻执行中,要求我们写一份建议书,但是材料给出的全部都是问题,没有直接可以“抄”的对策,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各位考生根据材料的问题提出对策,所以“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我们的考试中始终是有所测查的,只是间接进行了考查。但是随着考试分级分类的推进,考查的针对性更强,市地级考试更加强调需要考生具备执行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副省级倾向于考查分析思考,提出看法观点的能力,所以在未来的考试中,在市地级的试卷考查中,提出对策题很大概率是一个重点,需要大家提高重视。
(2)注意问数。“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有的时候是需要我们,先概括问题再根据问题提出对策。所以在做对策题目的时候,要审题的第一个重点就是审清楚问数,避免严重失分。
需要注意题干处有无并列词,有并列词为两问;还要注意要求中,明确要求总结概括问题,保持细心谨慎的态度进行作答。
二、提出对策怎么得分
明确题目的评分标准,以得分标准为做题导向。
1.常规要求。
准确:是指要求考试要准确理解作答对象,准确找点,准确表述,如用原词句表达增强准确性。
全面:是指在作答的过程中,要点要找齐全,包括直接要点,间接要点等;
有条理:是指在作答中,要按照一定的逻辑将找到的答案要点进行合并,整理,有条理地呈现出来。
2.特殊要求。
经常出现“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
针对性:是指针对材料中的问题提对策,不可凭空杜撰,自我发挥,如果材料中未提及该措施,不建议呈现。同时材料中有相关的直接对策,那么也是可以作为解决该问题的参考或者是补充出现。
例如,关于加强公共自行车管理,我们想到的是通过技术升级,改进其适度度,从而让更多人使用,理论上这样的对策是没问题的,但实际上在作答中,材料未涉及是不可以写的,毕竟题干要求我们根据给定资料作答。
可行性:所提对策能够具体落实,常见考查情况为材料中对于将要提出的对策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材料中提到“社区人员混杂,生活习惯差别大,很容易引发矛盾纠纷,有工作人员出面调停时还能有所缓解,但是社区人口庞大,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这么多琐事,单靠行政力量根本解决不了。”
在该题目中,核心问题为人手不够,常见的解决方式为,招募志愿者,扩充队伍,招募工作人员,增加编制……等等措施都是可以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的,但是在本题中,有限制,“单靠行政力量根本解决不了”,所以在提对策的时候,从政府角度设法增加人手的思路是不可行的。
操作性:是指能够具体落实。有人做,有做的办法,有做的具体内容。参考该公式:主体+手段+内容+效果。前三者有其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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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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