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珠海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2020-09-24 15:4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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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珠海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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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珠海公选遴选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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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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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0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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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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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图咨询电话:0756-222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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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等相关规定,珠海市财政局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珠海市财政局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热爱财政工作,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奉献,廉洁自律。
2.具有全国各级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身份,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以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的,年龄在33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报考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
5.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报考的,不作专业限制。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经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提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处分期未满或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以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不接受非EMS快递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不退回):
(1)《珠海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张)。
(2)《珠海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1份。
(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笔试阶段查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需同步将电子档《珠海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珠海市财政局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和证件照以“选调报名+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czjbgs@zhuhai.gov.cn。
2.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403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2510859。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
(二)资格初核
根据选调资格条件,按拟选调人数和笔试人数不高于1:15比例择优选择考生到珠海考试。若拟选调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少于1:3时,不予开考。优先考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具有市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岗位经历以及获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咨询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符合财政工作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者。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应试者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考生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心理健康水平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面试均设置60分合格线,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视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5名体检对象,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由珠海市财政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由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和政治表现、廉政情况鉴定材料。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将相关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报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派出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把是否忠诚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后研究确认考察对象不适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不纳入选调人选。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由珠海市财政局选择是否进行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转任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报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按照不高于二级主任科员职级转任,拟选调人员应在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内按要求提供转任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交的取消选调资格。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选调转任后在珠海市财政局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珠海市财政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珠海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四)珠海市财政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3:珠海市财政局选调报名信息采集表(2020年第二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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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