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警察公告
2020-06-17 13:5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大亚湾人民法院网站
广东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惠州市大亚湾人民法院网站招聘信息:2020年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警察公告,报名时间:6月30日截止,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惠州选调司法警察,惠州公安招警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公安招警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20年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选调司法警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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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惠州公安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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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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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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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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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华图咨询电话:0752-738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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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同意:通过统一公开考试形式选调1名司法警察。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1名,限男性(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不足1:3的,取消本次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惠州市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民警察。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2周岁以下。
3.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须符合职位设置要求。
4.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从事警务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根据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要满服务期限)。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7.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成立考评小组。组长为院党组书记王磊,副组长为政治部刘建辉、纪检组长李伟平,成员为二级主任科员许建岭、四级高级警长伍成华、监察室主任叶翠英。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30日。
2.报名提交材料:
(1)《惠州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司法警察报名表》2份(附件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计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
(2)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原警察职务任命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联系方式: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七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752-5567052,网络报名电子邮箱:dywfyzgk@126.com。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准确把握选调条件和职位要求,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核。由我院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参加选调的人员制发准考证及安排相关测试。
(四)组织测试。此次选调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3部分,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大亚湾澳头街道办事处五楼培训中心
报考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由我院指定单位出题、改卷和核准成绩。
2.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选调人数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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