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三不宜"具体是指什么?
2020-05-26 10: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华网
关于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三不宜"具体是指什么?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非常有兴趣了解,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网络上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大家都想知道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三不宜"具体是指什么?,华图教育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便从网上搜集了一些与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未成年三不宜相关的信息,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5月26日消息,即日起,杭州市西湖区各住宿经营场所,如发现携带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4周岁儿童开房的,或者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开房的,相关前台登记部门除按规定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外,还需进行“三询问一报备”,即询问相互关系、开房目的、监护人是否知情,并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备。
5月25日,西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区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处置制度的意见》。
《意见》共17条,从目的依据、基本原则、联合管理、线索发现、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对未成年人开房进行“三询问一报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所谓“三不宜”,是指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
如,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童工、招用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法律规定不宜从事的劳动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经监护人允许携带未成年人开房等。
《意见》明确成立联合管理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联合管理小组对“三不宜”所涉管理内容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接受举报、接受其他部门传递的举报线索等,发现问题后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规范和处罚。
群众如发现有涉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监督举报小程序中即将新增的“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等模块进行举报。
联合管理小组在线索的处理调查中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机关经初查发现系未成年人犯罪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应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必要时,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侦查。
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 儿童开房要严查
《意见》规定,相关场所允许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或未按规定履行阻止、询问、报备等义务,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有涉嫌犯罪可能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
相关职能部门失职未及时履行职责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由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意见》还就受害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进行了规定。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大多有‘三不宜’行为,出台这一《意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处置未成年人“三不宜”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西湖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西子姐姐郑蕾表示,“《意见》出台只是第一步,我们将根据《意见》的要求开展联合管理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共同筑起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
广东华图教育——公职招聘考试培训机构,只呈现有价值的内容给读者;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2020广东省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
——编辑推荐——
2、2020考研调剂流程及注意事项_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
4、2020年国家公务员及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公告_职位表_报名信息『汇总』
各位读者,欢迎进入广东华图新闻资讯网!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杭州出台未成年人三不宜制度意见 未成年三不宜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