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2)
2020-05-08 09:23 广东研究生考试网 来源:华南农业大学
②学籍学历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③本科期间成绩单(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原件,往届生如提交复印件则须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④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均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大学本科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证明已进修拟报考硕士专业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件。
⑦单独考试考生:除①②③④外,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⑧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入学后三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校内外调剂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初试科目为四门、三门科目的考生: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占比分别为30%、40%、30%,计算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初试科目为两门科目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工业工程与管理考生):政治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各按四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二)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初试科目为四门、三门科目的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初试科目为两门科目的考生(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工业工程与管理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二)各学院招生专业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分开排序,按照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及拟录取。
(四)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
八、体格检查
我校2020年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信息公开
(一)学校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二)各学院需在网站公示的信息:
1.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2.各专业招生人数。学院可根据复试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微调,经学校审批后公布。
3.复试考生名单: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4.考生复试结果公示:公示各专业考生复试结果,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进行说明。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
5.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及时主动公开。
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汇总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十、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加强监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和申诉时,学院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15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学院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监督电话:研招办 020-85280066
监察处020-85280034
电子信箱:研招办yzb@scau.edu.cn
监察处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yzb.scau.edu.cn/2020/0507/c2138a227202/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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