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吗?多地发文明确
2020-04-30 13: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人民网
关于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吗?多地发文明确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非常有兴趣了解,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网络上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大家都想知道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吗?多地发文明确,华图教育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便从网上搜集了一些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吗,学生住宿费相关的信息,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吧!
日前,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连日来,陕西等多地陆续发布相关规定,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问题发布公告。
宁夏
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疫情防控期学校收费问题通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
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
陕西
4月28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
四川
4月18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河北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厅官网通知明确,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
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图片来源: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官网)
广东华图教育——公职招聘考试培训机构,只呈现有价值的内容给读者;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2020广东省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
——编辑推荐——
1、『汇总』2020山东公务员招录考试专题_山东省考公告职位表报名信息
2、『考研调剂』2020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入口: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江苏省公务员局官方消息:2020年江苏公务员面试6月6日至7日举行
4、2020年国家公务员及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公告_职位表_报名信息『汇总』
各位读者,欢迎进入广东华图新闻资讯网!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