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网:2019年湖南衡阳市公务员考试考生须知
2019-04-18 15:01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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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9年度录用公务员考试考生须知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24:00,衡阳考区统一打印网址: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http://rsj.hengy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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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时间:4月15-19日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9年4月20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 论
4月21日 上午09:00-10:30 法律专业知识
上午09:00-11:00 招警专业科目
二、考点安排:(衡阳考区)
序号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乘车路线 |
1 | 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 | 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 | 128路等 |
2 | 衡阳市职业中专学校 | 雁峰区小塘村79号 | 102路等 |
3 | 衡阳市第二中学 | 莲湖路8号 | 109路等 |
4 | 衡阳市第六中学 | 衡祁路青化山5号 | 131路等 |
5 | 衡阳市实验中学 | 太平小区(127栋) | 160、118路等 |
6 |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 | 衡祁路98号 | 131路等 |
7 | 衡阳市第五中学 | 雁峰区黄茶路120号 | 139路等 |
温馨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须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在“联系方式”栏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终场离场时,待监考老师验收试卷、答题卡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7.考试结束后,将采取技术手段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被甄别为雷同卷的,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对被他人抄袭导致雷同的,均按取消成绩处理。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
考生须考前周知内容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市州考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摘录:
第五条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