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3人公告
2018-12-19 16: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广东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信息:2019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3人公告,报名时间:12月24日-26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广东惠州市公安招警,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公安招警,惠州公安招警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公安招警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19惠州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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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惠州公安招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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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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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12月24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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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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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华图咨询电话:0752-738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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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工作,现决定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助理4名、劳动合同制协警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检察工作经历者优先。
劳动合同制协警:高中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检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工资及福利参照本院其他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的工资标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检察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补充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2018年12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五楼政工科,联系人:陈祖贤,联系电话:0752-6288155。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网站(网址:http://jcy.boluo.gov.cn)下载、填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 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
按公告中补充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补充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生只进行面试,无需笔试。考试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此次面试不设最低面试比例,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面试开始前主动告知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相关规定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其中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助理与劳务派谴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19年9月30日。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具有检察工作经历的考生成绩加5分。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助理及协警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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