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招聘39名法官助理、书记员公告(2)
2018-09-30 09: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本人填写附件一《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报名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二《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法官助理个人信息简介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文员(书记员)个人信息简介表》,学习、工作经历以及亲属情况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相片);(2)身份证;(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计生证明;(7)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法官助理、书记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通知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不齐全等不通过初审的将联系通知本人。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法官助理岗位的,法学专业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明确的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2)三年从业经历以社保登记为准;
(二)考试
1.法官助理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
②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审判业务技能和思想政治品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总成绩;
③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④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和面试
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具体工作思路,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④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书记员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3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20%计入总成绩;
(2)面试:一是采用听打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打字的熟练程度,按80字/分钟、100字/分钟速度测试文章各1篇(每篇字数约1500字,约30分钟),听打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二是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了解应聘人员法律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现场提问环节,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9:00;
笔试及听打考试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10时至12时;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下午14时至17时。
(4)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资格审查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资格审查以及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编外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考试设定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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