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梅州五华县司法局招聘6名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8-07 17: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五华县司法局
五、考试
1、考试内容
(1)《公共知识》:政治理论、法律、时事有关内容。
(2)考试方法:实行闭卷考试。
(3)计分方法:总分100分。
2、考试时间
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 —— 11:00 《公共知识》
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主管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县司法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两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法律援助辅助工作人员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法》进行管理。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九、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县司法局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每月2450元(含五险),每人每年四大节日补助1700元,下乡、出差、误餐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一年后,适时适度提高待遇。另外,法律援助辅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可按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规定标准适当领取补贴。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 华 县 司 法 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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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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