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招聘5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6-04 17: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三)面试
从体能测试达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2018年5月6日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08: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并以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六)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录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
(二)报考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三)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城区公安分局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763-3939380、0763-3480377。
(四)本公告由清城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480362。
附件:
1.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定向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参加2018年4月份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辅人员招聘考试未进入体检环节但笔试成绩在40分及以上人员名单.xlsx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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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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