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开招聘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1-23 16:08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日工作时间向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证、退伍证、网上打印的《正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驻马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五、资格复核
1、根据考试成绩(含加分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资格复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正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等有关资格证件,参加资格复核。
另外在职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资格复核情况,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根据公示结果,报考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具体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岗位。
公示、选岗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一般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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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