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边防总队接收115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3)
2018-01-08 11:2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公安边防部队
(五)档案初审。对学校提供的毕业生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初步审核。
(六)档案复审。将毕业生档案送上级部门复审。
(七)入警培训。档案复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入警培训,培训期间将组织身体复查,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分配到部队见习。
(八)首次任职。见习期满后,根据部队需要下达首次任职命令。
七、筛选淘汰机制。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宣传报名到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一)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学校:①未按规定期限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7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②参加档案复审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④毕业生档案经复审不合格的;⑤入警培训期间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二)岗前培训淘汰。入警培训考核不合格、以及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综合考评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三)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八、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2月5日,以收到纸质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为提高报名成功率,我部要求所有报名考生在报名前自行体检,提前掌握身体状况,避免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身患疾病而被淘汰,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节约时间和费用。请报名考生务必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体检材料邮寄或送达我部;
3. 为提高报名效率,节约审核时间,请各位报名考生做好计划,合理安排时间,优先准备需要学校提供的材料(如:录检表)和耗时较长的材料(如体检材料),可采取分批邮寄的方式尽快送达我部。此外,网络投递报名信息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必须同步进行,缺一不可;
4. 不符合接收条件和接收专业的、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边防、消防、警卫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 资格初审按照符合条件、择优选拔的原则进行,对通过初审的人员,我部将提前通知考试事项,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登陆网络报名平台网站查看原因,我部不再专门通知;
6.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8:30-11:50,下午14:30-17:30。
报名网站地址:www.gabfzs.com
报名咨询电话:0871-64025333(桂警官)
报名电子邮箱:574037373@qq.com
报名QQ群:426123561(云南边防2018接收入警),相关报名材料可在群文件中自行下载。
报名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66号,云南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桂警官收,邮政编码:650228
如需进一步了解云南边防总队相关情况,可关注云南边防总队微信公众号:ynbf7758520(云岭雄关),我们也会通过此平台发布通知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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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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