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顺德区委政法委招聘15名政法辅助人员公告(2)
2018-01-05 14: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顺德区委政法委
四、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年收入约 6-7 万元,并购买“五险一金”,新录用人员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 80%计发。
(二)聘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8 年1月12日 24: 00 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使用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名称:顺德政法,微信号:SDZFSF)进行线上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链接:关注“顺德政法”公众号,点击菜单栏,选择“辅助人员报名”跳转报名页面。(报名页面二维码)
2.提交材料(jpg 或 pdf 格式):填写好《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合同制政法(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驾驶证等。上述材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全部上传到报名页面的附件上传栏,不接受后补上传。
3.资格审查:由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名单在“顺德政法”公众号统一公布,并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4.报名咨询电话:22220307,22830159。联系人:梁琼文,梁倩韵。六、考试安排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以及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按成绩高低以 1:3 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并按 40%计入综合成绩。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本委(局)进行资格复审,若复审中发现存在资格不符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应聘者根据面试题目进行作答,实行百分制,并按 60%计入综合成绩。
七、其他事项
(一)本委(局)对应聘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后,若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不足 1:3 时,由本委(局)按 1: 3 的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二)本委(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各自先行垫付并保存收据发票,于正式录用后凭据报销。
(三)本委(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四)有关报名、考务、成绩、公示等,将通过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及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安排工作。
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2018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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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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