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淮安市洪泽区卫计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39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8-01-03 13:19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的岗位,符合条件确认报名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拟参加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面试由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体检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为019岗位的拟聘人员,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首次聘用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须聘后2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洪泽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淮安市洪泽区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22558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洪泽区卫计委:0517-80921007
淮安市洪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901
本公告由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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