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省考公告(2)
2018-03-13 22:25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本次招录分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职位、公安系统职位。县以上机关和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广东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考试录用2948名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另行公告。
(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www.gdrsk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6︰00,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及招录政策,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3月22日16︰00至3月23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4月9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8年3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附件4)。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8年4月15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2018年4月15日 下午14︰30—16︰30
“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其他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二)面试。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本次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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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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