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邯郸学院公开招聘65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7-10-13 15:17 中国人事考试网 来源:邯郸学院
4、实验员及教辅科研人员岗位测评办法
(1)面试(满分70分)
面试程序:
①自我介绍: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重点介绍自己学习、工作经历和某一种较大仪器设备的掌握及使用情况。
②专家评委围绕实验室、图书馆(包括药品管理、安全管理等)建设和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以及文书修复与整理等提出有关问题;也可以就某个实验、某项工作如何进行、需要哪些设备、注意事项等进行提问,由考生进行答辩(时间7分钟),评委根据每名考生的介绍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2)仪器设备的操作(满分30分)
选择2种较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操作,面试评委根据每名考生的操作情况进行打分。(时间5分钟)
(3)总成绩=面试分+操作分
所有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学院公示栏公布。
面试(面试答辩)成绩或操作成绩低于该部分满分的60%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面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备案并报市政府,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协议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咨询电话:0310-8845295
邯郸学院人事处(办公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邯郸学院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一 邯郸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xls
附件二《邯郸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双师型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xls
附件三《邯郸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实验及教辅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xls
附件四《邯郸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辅导员岗位条件信息表》.xls
附件五 选聘范围学校目录.doc
附件六《邯郸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双师型教师量化计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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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