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招聘交通辅警219名公告(第二批)(3)
2017-09-22 16:1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交通辅警招聘办公室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社会常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广州本地的人文常识、交通法规等知识。。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求职动机、综合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面试对象人数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计划生育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考试考核、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不低于60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签订用工手续
公示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使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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