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文档同步深圳人事考试网发布2017年深圳法院招录法官助理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指南.doc下载及2017年深圳法院招录法官助理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指南.doc在线文档预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新招考资讯请关注微信号:gdhtgwy。
按照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深圳市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新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新的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有别于普通的聘用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程序进行招录,实行单独职级管理,薪酬福利待遇较高,具有长期稳定的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工作需要,现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14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具体职位、招录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2017年深圳法院招录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服务系统地址为:https://sz12333.gov.cn/ess/login)。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未注册的人员须登录考生服务系统实名注册新用户,并如实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已注册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注册,应使用原有用户报名,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最新信息。
2、网上选报职位。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9月1日(周五)下午17:00至2017年9月8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
(三)资格初审及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1、资格初审
考生应于填报职位的当天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则附)等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或JPG格式)连同个人简历(WORD格式),发送至招录职位对应的招录单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5),邮件标题命名为“身份证号码+姓名+报考职位代码”(如“身份证号码+张三+02A”)。报名期间未按要求发送电子邮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各招录单位对照考生发送的电子邮件和招录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2、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如果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招录人数的10倍,招录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专业、学历、是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按照与职位招录人数10: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如果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招录人数的10倍,则全部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则资格初审通过;未被确定为某职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则资格初审未通过。
报考人员可以在2017年9月11日(周一)上午10:00后,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查看资格初审情况。
未被确定为某职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可以根据招录单位通知重新填报其他职位。2017年9月13日(周三)上午10:00之后仍未接到通知的,不再安排填报职位。
招录单位视情况公布报名人数,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并选择合适职位。因后期可能存在网络堵塞等情况,影响报考及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尽早填报职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可在2017年9月20日(周三)上午10:00后,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