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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3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退伍军人或社会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报名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四楼办公室)。交通路线:205路车、512路车乘坐到阜沙镇政府站,阜沙镇政府红绿灯往东凤方向180米;
联系电话:0760-23189407,联系人:陈小姐。
2、投诉电话:0760-23408999(中山市阜沙镇纪委)。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可以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3张。
6、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雇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5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当天进行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50%;
3、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在阜沙分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布入围名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作为附加考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体能测试不达标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阜沙公安分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雇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