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选遴选网:2017年清远市商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2)
2017-07-21 11:5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四、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清远市商务局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并把以下材料邮寄或现场送至清远市商务局人事科。(邮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6009室,邮编:511518,收件人:冯敏敏,联系电话:0763-3361611)
(1)报名表(含小一寸证件照2张)、生活照片1张;
(2)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局回复为准。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核。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核,接到笔试通知的考生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清远市商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4)报名表;(5)提交单位同意选调的相关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测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清远市商务局另行通知。)
笔试由清远市商务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者,不纳入体检人员范围。
3、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局负责考察。
5、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商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