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选遴选网:佛山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名(2)
2017-07-20 11:5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
高明区法制办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通知其参加考试;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考试:
通过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考试成绩,综合评判参加考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拟选调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拟选调人员体检合格的,安排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通过查阅被考察人的人事档案、实地走访被考察人原单位等方式进行。
(六)转任:
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的,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另行选定该批参加考试人员中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或终止本次选调。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监督。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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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