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源城区2017年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公告(3)
2017-06-15 09:0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政工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源城区消防大队对其考核资料进行核实归档,上报市消防局司令部核准。
3、日常管理由源城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同时执行绩效管理规定。
4、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必须服从源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分配,不服从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600元;执勤补助每人每天30元;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集中食宿。
(四)专职消防队员每周休息2天。
(五)正式录用后,与源城区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警小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