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9名(2)
2017-05-12 15:1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本次考试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肇庆市人民政府小礼堂。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务工作和评分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笔试成绩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
面试时间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提前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计算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并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拟遴选人选,名单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遴选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遴选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遴选人选,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后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八、监督检查
中共肇庆市纪委驻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投诉电话(0758-2220829),公开遴选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本公告由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1.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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