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揭阳普宁市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市遴选工作人员3名(2)
2017-05-11 10:2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审查,对符合遴选条件的,准予报考并发放集中考评通知书。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选调,并给予严肃处理。
(四)综合考评。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言行举止和仪容仪表等。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各按满分100分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遴选职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6。如果达不到该比例,是否开考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1.笔试。侧重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测试。由考生根据指定的主题或情景,结合实际,独立撰写文字材料。笔试结束后,依各遴选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6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面试对象。
2.面试。侧重统筹协调、应变决策、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言行举止、仪容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由参加遴选对象就自己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体会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作专题陈述(每人要求不超过6分钟);二是由主评委提出两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初步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详细综合了解,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同时,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遴选对象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提出正式遴选人员初步名单,提请部务会确定,并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普宁组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环节,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
(七)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人选所在单位对干部职务调整的,市委组织部不予认可。
五、工作要求
此次公开遴选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是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培养锻炼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2222446;遴选工作监督电话:2223755。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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