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6名(2)
2017-04-08 09:4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完成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职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报考人员)。同时上交填写好的《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对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市检察院将现场发给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4.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潮州市城新西路91号市检察院办公楼A幢一楼大堂。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资格审查时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基础能力测试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视笔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网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
2、面试
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院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各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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