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21人公告(2)
2017-03-23 09:1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未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转任审批为准。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于4月10日16:00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地点设在深圳市(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履职评价得分合计而成。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总成绩40%、5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履职评价占总成绩10%。履职评价考查考生近三年公务员经历年度考核结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履职评价得7分,近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每次履职评价加1分;近三年获得“称职”等次的,每次履职评价加0.5分。如首次进入公务员队伍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等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
(四)考察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录用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如因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可经用人单位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申请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职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拟考察人选中,现任深圳市外公务员的,需报深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考察人选现任深圳市内公务员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提出拟选调人员的意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综合考试成绩、履职评价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的人选中,属深圳市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按市内公务员调动手续办理;属深圳市外公务员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选调结果将发布在选调公告的网站上。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