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7)
2016-12-05 14:43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四、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四十八)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相关行为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详见《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附件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四十九)《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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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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