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216名简章(4)
2013-12-17 17:0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三)学习成绩平均良好以上。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按时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入警后具有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理论水平、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组织指挥能力。
(四)身体健康,未婚(研究生除外)。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总参、总政、总后 [2006]6号)有关规定和标准。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即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即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五)必须通过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接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入警考试及总队组织的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和身体检查及政治审查(考试、测试地点在广州市)。
(六)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七)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役的毕业生。
2、德、智、体、能、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校本专业前十名的。
3、具有篮球、乒乓球专长或在专业应用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4、参加过省部级或全国性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6、广东籍生源,熟练掌握粤东、粤西当地方言的。
三、接收程序及时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站即时通知为准):
(一)宣传动员与报名(2013年11月至12月20日)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警小图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