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公告
2020-10-21 13: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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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政策规定,现就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参加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名额从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和时间安排表》(详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和时间安排表》(详见附表)。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对象务必于体检当天8:00前到达指定地点(详见附表)集中报到;
2.报到时,请备齐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以及体检费450元,经报考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核实身份无误后参加体检。
3.对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考生,经报考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4.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须保持空腹(包括不要喝水)。
5.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体检,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6.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政策规定和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督促、协调、指导考察工作,具体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工作在11月30日前完成(因考生人事档案延迟或体检、考察递补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可适当延长体检、考察工作时限)。
2.考生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保管好所需要的各项证件,安排好交通和食宿,并注意安全。考生参加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建议考生提前了解熟悉体检集中地点周边环境,规划好出行路线,预留出行时间,避免因迟到造成遗憾。
3.考生要按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前准备好有关体检和考察材料,配合做好体检和考察工作。
4.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便于通讯联络。因考生原因导致无法参加体检或影响考察,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660-3383663 汕尾市人社局陈灵翀
0660-3295386 汕尾市城区人社局邵奕东
0660-6600117 海丰县人社局彭煜桓
0660-8821147 陆丰市人社局陈楚逵
0660-5663111 陆河县人社局孔素美
附件:2019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名单和时间安排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来源:http://www.swchengqu.gov.cn/swchengqu/jjcq/gsgg/content/post_637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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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