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67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2018-04-25 15: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考企业单位人员
应聘人员根据企业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现场审核。
㈢ 考试
1、报考事业单位人员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在5月7日15∶00进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在5月9日15∶00进行。面试采用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2、报考企业单位人员
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入围对象的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
㈣.体检、考察和公示
1、报考事业单位人员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红草高新区管委会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等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2、报考企业单位人员
依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体检、考察和公示。
五、聘用
1、报考事业单位人员
㈠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红草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㈡ 逾期未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㈢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企业单位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660-3812098;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公室:0660-3371376。
附件:
1、2018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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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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