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告
2017-07-12 14: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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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7年佛山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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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佛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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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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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7月19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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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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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图咨询电话:0757-8313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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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事考试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17年佛山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 21日。更多关于佛山事业单位招聘,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广东人事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事业单位招聘/广东人事考试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明城镇水利所专业技术人员1名,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1999年7月19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七)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类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17年7月19日)。
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 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办公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七路388号)。联系电话:0757-8831913。邮寄报名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含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两年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同时按照职位条件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②如实填写《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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