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若干名(2)
2017-06-16 11:5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区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由招聘单位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5.5万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052897,联系人:黄先生。
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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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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