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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深圳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3名(3)

    2017-05-31 18:0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 备考QQ群 华图在线APP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我市复退军人参加招聘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报考坪山区人民医院和坪山区妇幼保健院职位的考生,体检合格后须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1周(7天)的临床技能适岗考核,据此得出考核结论。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坪山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向坪山区委组织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6月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6月1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5年6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4年6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2年6月2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属2015年、2016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psxq.gov.cn ;

      2.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

      (八)具体咨询电话见附件4。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4个表)

      附件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附件4:2017年6月坪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附件5: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附件6: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注册指南

      (以上附件可从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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